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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电子绝缘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作者:admin 浏览量:1227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1-20 00:26:00

信息摘要:

东营市谊海工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t/a高新电子 绝缘材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 2018年1月16日,东营市谊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了东营市谊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0t/a高新电

东营市谊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0t/a高新电子
绝缘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月16日,东营市谊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了东营市谊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0t/a高新电子绝缘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报告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验收监测单位、三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和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东营市谊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0t/a高新电子绝缘材料项目”位于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项目共建设两个厂房,每个厂房分别设4条生产线,共8条生产线,项目共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期为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其中一期工程包括1#厂房和厂房内两条生产线,一期项目实际总投资28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70万元,建筑面积为75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为4800平方米,项目定员60人,全年生产时间为300天,工作制度为三班制,二期建设期为2018年4月至2018年8月,工程为1#厂房内第三、四两条生产线,三期建设期为2019年至2020年12月,第三期工程包括2#厂房和2#厂房内四条生产线,厂房建筑面积为4800平方米,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一期工程验收。该项目为高新电子绝缘材料项目,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中允许类建设项目;所用设备不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之列,综合分析,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000t/a高新电子绝缘材料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已在垦利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16055000038。2016年7月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编制了东营市谊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000t/a高新电子绝缘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8月9日垦利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为垦环建审[2016]036号。
         本次验收内容为“1000t/a高新电子绝缘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制造高新电子绝缘材料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主体设备流延拉伸机、涂布头、测厚仪、回收设备、钢带、空压机、制冷机、配电系统、净化系统、表面处理机、树脂槽、搅拌式原料储存罐、树脂泵、真空泵、分切机、退火炉、检品机、分水塔等。工艺流程主要包括聚酰亚胺树脂流涎、纵向拉伸、横向拉伸、切片、收卷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调查,现场实际建设与原设计发生了变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原材料环评设计为聚酰亚胺树脂,实际为聚酰亚胺树脂、N,N-二氨基二苯醚、均苯四甲酸二酐和N,N-二甲基乙酰胺。
       2、辅助设备存在变化,新建环保处理设备分水塔一套,用于回收废气中的N,N-二甲基乙酰胺;
       3、根据安全应急措施要求,新增3个应急储罐,用于回收泄漏后的N,N-二甲基乙酰胺溶剂。

       经调查分析,以上变动对原设计的产品方案不产生影响,污染物的总排放量无增加,总产能不发生变化。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本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产生的废水包括:
   (1)项目生产废水为冷凝废气所产生的冷凝水,生产废水中含N,N-二甲基乙酰胺,经分水塔处理后分离出的N,N-二甲基乙酰胺用于生产;分离塔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职工生活废水和车间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排入城市管网。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蒸气及少量有机废气等,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N,N-二甲基乙酰胺,主要在流涎、拉伸、烘干过程中产生。产生的废气先通过冷凝器冷凝,经过冷凝后,再通过分水塔吸收装置进一步处理后,通过内径0.6m高度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装置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该项目选取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合理布置,根据噪声源特点设置相应的隔声减震消声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在线切厚及退火工序中所产生的边角料、过滤聚酰亚胺树脂产生的过滤残渣及废过滤网;废包装材料及边角料属一般固废,集中外售,过滤聚酰亚胺树脂产生的过滤残渣及废过滤网委托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水质指标pH、COD、动植物油、SS、氨氮、总氮、LAS日均最大浓度分别为8.30、289mg/L、1.40mg/L、38mg/L、20.9mg/L、38.4mg/L、1.61mg/L。由监测数据可知,东营市谊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总排污口排放废水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厂区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实施雨污分流。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05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的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为0.315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1.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1.93mg/m3 ,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4.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4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8.7dB(A),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在线切厚及退火工序中所产生的边角料、过滤聚酰亚胺树脂产生的过滤残渣及废过滤网;废包装材料及边角料属一般固废,集中外售,过滤聚酰亚胺树脂产生的过滤残渣及废过滤网委托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验收结论
      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厂区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回收循环使用;流涎、拉伸、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冷凝器冷凝后再经分水塔水吸收装置进一步处理后,通过内径0.6m高度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理,过滤聚酰亚胺树脂产生的过滤残渣及废过滤网委托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规定的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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